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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人节之后的一天,去看了爱乐之城。情人节是西方定义下的情人节,电影名称“拉拉蓝”(LA LA LAND)我更想读作“累累蓝”。

这是部情节弱化且被评为老套的电影,可是歌舞片不需要太好看,好听就可以。男主角对于爵士非常执迷,他追求的纯粹的爵士乐,难以被大众接受,这导致了影片前半他个人的窘境。

当传统失去了流行的土壤,着迷于之的人何以自处?大力弘扬已不流行的传统意义何在,边界何存?

在中国,文学也面临一样的质问。先是听说写旧体诗的,都被看成无趣的学究或是冠以“文青”之称号。后者并非真正的褒赏,因为这个词已经自带间离感,从大众口中脱出,饱含“非常族类”的揶揄。把目光稍放远一些,现代是多旧体诗人的:“于无声处听惊雷”不远,“我将狂笑我将哭”仍在。盖以上诗句,平仄皆依格律,风韵半古不今,主题却直指当世,咸属难能可贵。

上世纪八十年代,浩劫甫过,天地为之一新,新诗朦朦胧胧,如皎白月光,透入堂前。一时间,从高校到乡村,青年以写诗为时尚。当然,都是不讲格律,长短自如的新诗——这完全契合时代,人们渴望从思想束缚中挣脱,如脱缰野马自由驰骋,恣肆横行。如今卅年匆匆流逝,竟连新诗也成为大众束之高阁、不愿触碰的东西。人们读到舒婷的《致橡树》都会如沐春风——那是久违的移风易俗之感。

文学和音乐一样,很轻易就会陷入“旧”和“新”的辩论较量里。启蒙思想家之中,伏尔泰迷信古典法则,卢梭全盘否定文学,狄德罗则期望“理性”的新风吹进文学,再由文学出发,教化民众,启迪他们。

任何一个时代,文学家都是独自对抗世界的。从摇滚乐诞生开始,乐手觉得自己不能停止反叛精神;还有嬉皮士,正常人看来是多么荒诞不经。然而摇滚乐和嬉皮士再非主流,都不如文学家孤独。如果选择了文学,就意味着孑然一身,独自成就“自我”。

村上春树就是这样的作家。林少华说初读日本文学,发现阴暗、晦涩至极,冗余的文字和过分细腻的情感交杂在一起,呈现出令人烦闷的色调。但村上的第一个反叛就是他不日本——西方的写作手法,主题时而天真烂漫,时而活泼洒脱。他最擅长的比喻堪称大师级。有人会记得《1Q84》里转经筒的机轴一般固定的爱情,有人会想起所有森林里的老虎都融化成了黄油,还有那些离奇玄妙的,“夜空浮着剃刀般的月牙”。

其次,他的作品在西方也没有多受欢迎。村上笔下有大片欧美:雪山、森林、湖泊、蓝色海岸线,古迹、建筑、音乐和生活方式。但最沉迷于他那些作品的却是中国和韩国人。

对于他生长的国土和时代,对于他摹仿描绘的异国和文化,都没有真正从心底接纳他。但丰富的自我使他神完气足,不必在意种种处境的不和谐。传统、现代,很多写作手法和词汇都难以框定村上,这个疯狂跑步的狂人。

巧合的是,村上也很迷爵士。多部作品里不厌其烦地把他的私心乐曲写入著作,以至于国内许多音乐网站总结了他写过的爵士乐曲集,古典乐曲集种种。

所以,观影的时候,我一直会想象,如果村上在看这部爱乐之城,会有什么样的感触呢?他会找到共鸣么?还是以他特有的慵懒笔调平静地记录点什么,作为灵感将来用进新作品?或是对于创新和传统有什么新的探讨,借下部小说主人公之口道出“爱乐之城”的名字来?毕竟,村上曾想过做剧本,一年内看了两百多部电影。

好的文艺作品往往是真诚的,在微妙处略着笔墨,轻施粉黛,少有做作。惟其如此,人们平静地视听,平静地接纳内里的情感,消化咀嚼,津津乐道。如同初春第一缕暖风,不经意间提醒着,草长莺飞,万物生长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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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泽喵

本泽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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吹皱一池春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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